深圳之窗 > 鹏城动态
职介不公开收费标准,罚!
2008-08-21 08:50:28作者:来源: QQ

    今后深圳职介开办时不需再缴纳质量保证金。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昨日刊登这一消息。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日前将《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重新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废止了原来10多项条款,如开办职业中介服务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等。

    另外,职业介绍机构不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在营业地点悬挂《收费许可证》的,将被责令改进并处以500元罚款。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发生损害求职者或用人单位权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论坛】【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Google提供的广告
精彩推荐
专题精选
 
本站版权归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所有,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建设维护
 

 
网上警察
 

工
网安

客户服务电话:(0755)88991363 
广告服务电话:(0755)88991348 88379351
[商务合作联系] [客户服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