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深圳职介开办时不需再缴纳质量保证金。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昨日刊登这一消息。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日前将《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重新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废止了原来10多项条款,如开办职业中介服务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等。
另外,职业介绍机构不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在营业地点悬挂《收费许可证》的,将被责令改进并处以500元罚款。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发生损害求职者或用人单位权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