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下午3时,深圳农林路沃尔玛中国总部工会主席李翼新开始投入到“工资集体协商”的劳资双方会谈中。在此后一周,李翼新代表沃尔玛在深圳的8000多名员工与公司缔结了集体合同。根据合同,未来两年内,这些员工的工资总额将以每年9%的速度增长(见昨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笔者关注的是,此次在深圳初战告捷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我国整个工会体制的制度化重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完善,劳资矛盾与纠纷将日趋增多。工会作为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其职能的弱化已经不容忽视,工会职能的制度性回归也成为必然。
日本有学者认为“一切社会问题无不是劳资关系问题”。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取决于劳资关系的稳定和发展;调整和规范劳资关系的法律便成为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在完善我国劳动立法乃至整个法治中国的体系建构中,从人本主义的角度出发,给予工会组织那谨小慎微的雄起以足够理性的关照和足够睿智的制度考量,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工会的制度重建已经在我国一些地方有了初步实践,虽然阻力与困难很多,但却是解决劳资问题的最有效手段。面对工会深化改革的进行和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工会应当更多立足于劳动关系领域,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此次“工资集体协商”对工会的制度化重建具有破冰意义。 |